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绥德一村主任挪用40万扶贫款 打给儿子偿还了赌债和高利贷

来源:《中国扶贫》杂志 作者:* 人气: 发布时间:2017-09-19
摘要:今年8月3日,在绥德县法院一位前任村主任坐到了被告席上,这个人就是曾担任绥德县义合镇曹家沟村村主任曹锦花。2006年12月,曹锦花被选为村主任,此时的曹家沟村是一个贫困村,村内基础设施差,无集体经济,村民生活并不富裕。

  今年8月3日,在绥德县法院一位前任村主任坐到了被告席上,这个人就是曾担任绥德县义合镇曹家沟村村主任曹锦花。2006年12月,曹锦花被选为村主任,此时的曹家沟村是一个贫困村,村内基础设施差,无集体经济,村民生活并不富裕。

  2012年,陕西省整村推进项目落到了曹家沟村、计划给这个村8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,其中40万元用于该村枣园、果园改造,另外40万元用于本村道路硬化工程(已实施)。但奇怪的是,村民们盼望的扶贫资金一直没有任何消息,村里只是让填表、交材料和银行卡,村干部还把身份证和银行卡密码要走了。

  原来2013年年底,钱早已拨付到位,时任村主任曹锦花和会计李学明利用编造的62户种植户花名册,向绥德县扶贫办申报了40万的枣园果园改造补助资金。曹家沟村原村委书记曹锡让回忆到,这笔钱的政策要求是不能把钱打到村集体账户,必须打在每个实施产业种植项目村民的个人账户上。

  2013年12月25日,绥德县农财管理所将这40万元扶贫资金拨到该村虚报的62户种植户的农商银行卡上后,曹锦花和李学明携带事先收集起来的62户村民的农商银行卡,分别在陕西绥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、陕西绥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合支行取出61户村民银行卡上的扶贫资金,共计396250元。此后,由于曹家沟村委会对这笔钱如何分没有一致意见,该笔扶贫资金一直由曹锦花,一保管就是好几年。

  2015年村里换届后,新当选的村主任田小平多次找曹锦花要过那40万元扶贫资金,曹棉花说他把这笔钱花在儿子身上了,没法给村集体交了。原来曹锦花将其中的32万元,以自己的户名存人陕西绥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合支行,剩下的76250元自己消费和还债了。

  儿子曹艳雄称自己出了交通事故,向父亲曹锦花要钱给人家赔。曹锦花取出了存在银行的32万元和利息4024.53元,给儿子打了9万元“平事”,余下的34024.53元自己用作日常花销,并将剩余的20万元又存进了银行。之后曹艳雄又说9万元不够,曹锦花又先后分三次从这笔钱中各给儿子打了5万、5万、9万,剩下的1万块钱供自己消费。

  去年10月24日,曹锦花因违纪被县纪委开除党籍,违法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。经查,曹锦花儿子因赌博欠下高利贷,便向其父亲曹锦花要钱,并且骗父亲说其开车肇事碰伤人需要赔偿,父亲先后四次打的28万元都他被用于赌博和还高利贷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曹锦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挪用国家扶贫资金归个人使用,且数额较大,超过三个月未还,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。判决被告人曹锦花犯挪用公款罪,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;违法所得396250元及利息461.82元,予以追缴。

责任编辑:海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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